8月16日,证监会集中在官网披露了上半年的系列罚单,其中就包括对超级牛散章盟主的处罚决定。
根据罚单,章建平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而出借证券账户的人为章建平的岳父方德基,二人均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这张罚单开出的日期为5月27日,而在今年5月底,关于章建平(章盟主)的传言就一直不断。有消息称,“章建平消失了,被约谈后飞往异国他乡”,更有自称为章建平妻子的发言辟谣刷屏。不过最后经求证,知名牛散“股痴流沙河”澄清,受章老师委托打假,关于章老师的传闻以及章老师夫人的所谓澄清回复,皆为不实,希望大家不传谣、不造谣。
章建平借用他人证券账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章建平,男,1966年4月出生,自由职业,住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方德基,男,1944年11月出生,退休,住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章建平、方德基借用及出借证券账户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章建平、方德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7月15日,“方德基”证券普通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同日,“方德基”国泰君安证券信用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方德基将上述证券账户出借给章建平使用。章建平借用上述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及资金流水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认为,章建平、方德基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自己证券账户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章建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方德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章建平家族齐收监管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章建平在投资圈里小有名气,人称“章盟主”,而且是目前A股市场中的一线游资。
早在90年代,章建平就以5万块钱入市,曾创下了“5年时间身价翻150倍”的神话。
1996年,章建平将当时仅有的5万元资金投入股市。1997年,他账户上的资金,已经从5万元增长到20万元,2007年A股高峰的时候,章建平个人的资产,据说已达到近20亿元。
据悉,章建平平时在在二级市场上更多采用的是一个叫“方文艳”的名称。
根据一份上市公司的增持公告显示,方德基为章建平的岳父,二人是一致行动人关系;章建平与方文艳为夫妻关系,方文艳女士与方德基为父女关系,故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而19年,章建平及其家族成员曾集体收到监管警示。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当事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日,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了海利生物股票3458.23万股,占海利生物总股本的5.37%。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从此可见,证监会对“牛散”的监管力度从未放松。业内人士指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老鼠仓”等都是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不仅针对“牛散”,包括机构投资者、大股东及上市公司在内,都会存在巨大利益诱惑的驱使下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公平交易,提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转的基本环境,也是证监会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