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平衡我国家庭户以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等亲属家庭为主的现实状况和分析便利度的综合考量,本文将家庭结构分为一级家庭结构和二级家庭结构。一级家庭结构包括核心家庭、扩展家庭和单人户。二级家庭结构主要涉及核心家庭和扩展家庭的亚分类。其中,核心家庭的二级家庭结构包括夫妻核心家庭、标准核心家庭和缺损核心家庭,扩展家庭的二级家庭结构包括三代直系家庭和其他扩展家庭(包含其他各类直系家庭、复合家庭、扩大核心家庭和非亲属家庭)。本文主要从家庭类型结构维度切入家庭结构分析,并从两个层面分析家庭结构,一是将家庭作为分析单位的家户层面、聚焦户主,二是将家庭成员作为分析单位的个体层面、聚焦全体户内成员。队列分析和时期分析是主要的分析方法,队列分析主要针对不同出生队列(年龄)进行比较分析,时期分析主要针对不同普查时点(年份)进行对比分析。
家庭结构变动的特征
一是家庭结构变动的概况。1982—2020年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明显改变。从户主维度的一级家庭结构看,核心家庭占比明显下降,由68.7%减至55.3%,单人户显著上升,由8.4%增至20.5%,扩展家庭略有上升,由22.9%增至24.2%。从户主维度的二级家庭结构看,夫妻核心家庭明显上升,由4.8%增至21.8%,标准核心家庭显著下降,由51.4%减至26.5%,缺损核心家庭明显下降,由12.6%减至7.1%,三代直系家庭略有下降,由15.6%减至14.7%。户成员维度的家庭结构变动特征与户主维度基本一致,主要不同之处在于1982年和2020年三代直系家庭的占比都超过20%,分别为21.5%和25.6%,后者比前者提高了4.1%,即,尽管三代直系家庭户占比下降,但其容纳的家户人口上升。而单人户比重在2.4%和7.9%之间变化并且仅提高了5.5%。研究表明,持续的家庭结构核心化并没有发生。与1982年相比,2020年我国家庭结构变动表现出明显的逆核心化特征,并且,我国家庭结构逆核心化的内涵包括了三个方面:夫妻家庭核心的大幅提高、标准核心家庭的显著下降和缺损核心家庭的微降。
二是家庭结构变动的性别年龄模式。与户成员维度相比,户主维度的家庭结构及变化的性别差异更加明显。与男性户主相比,女性户主的单人户占比更高,2020年和1982年的女性单人户占比(分别是35.7%和15.7%)都是男性(分别是16.8%和6.6%)的2倍以上;女性户主的核心家庭、夫妻核心家庭和标准核心家庭的占比都明显小于男性,但其缺损核心家庭占比则显著高于男性户主。与男性户主相比,1982—2020年女性户主的核心家庭和缺损核心家庭下降幅度明显更大,夫妻核心家庭下降幅度明显更小,单人户增幅明显更大。
三是家庭结构变动的婚姻状态特征。家庭户成员的婚姻状态不同,其所处家庭结构存在显著差别。不断增多的晚婚、不婚和离婚人口降低了结婚率,这是核心家庭尤其是标准核心家庭比重下降的重要诱因。2000—2020年,各类婚姻状态户成员的单人户占比都在提高,丧偶和离婚的单人户比重更大,但增幅略小,有配偶和未婚的单人户占比略小,但增幅明显更大,其中,未婚单人户由2.7%大幅增至19.4%。通常标准核心家庭和三代直系家庭是容纳未成年户成员人数最多的前两位二级家庭结构。有配偶的户成员处于标准核心家庭比重由1982年的56.1%下降至2020年的31.1%,降幅高达25%。这是生育率长期下降的直接后果。
家庭结构变动的趋势
一是家庭结构变动趋势的概况。一级家庭结构的变动趋势。1982—1990年核心家庭比重都在上升、单人户都在下降,1990—2020年核心家庭比重都在下降、单人户都在上升,1982—2020年扩展家庭比重都是先降后增再降。尽管核心家庭比重在不断降低,但其一直都是我国占比第一的家庭结构。
二级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2000—2020年夫妻核心家庭比重持续提升,标准核心家庭持续显著降低,缺损核心家庭先降后升,三代直系家庭先升后降。虽然标准核心家庭比重不断下降,但其仍是户成员的最主要家庭结构。2020年高达31.9%的户成员处于标准核心家庭,而排名第二的三代直系家庭只占25.6%。户主维度的三代直系家庭比重已经被夫妻核心家庭超越,2010年夫妻核心家庭比重达到19.1%,超过了三代直系家庭的18.6%,2020年二者差距进一步拉大,比重分别为21.8%和14.7%。
二是户成员所处家庭结构的时期变动特征。1982—2020年夫妻核心家庭占比呈现出明显的持续上升趋势。其中,45岁及以上夫妻核心家庭上升幅度远远大于20—29岁。显然,前者反映了长期低生育水平下,家庭平均生育子女数大幅下降,越来越多的中老年夫妻提前进入空巢,后者则主要由晚婚和生育推迟所导致。二者都是我国人口转变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体生命历程和家庭生命周期发生显著变化的直观表现。从时期变化趋势看,20—29岁夫妻核心家庭占比峰值由20—24岁向25—29岁转移,而45岁及以上夫妻核心家庭占比峰值向更年长年龄组偏移。
标准核心家庭由夫妻二人及其未婚子女组成。从年龄模式看,13—19岁和40—44岁是标准核心家庭的两大峰值年龄,0—12岁和29—39岁则是标准核心家庭比重的两段上升期,13—29岁和45岁及以上年龄则是标准核心家庭比重的两大下降期。家户成员所处标准核心家庭的年龄模式是家庭生命周期和个体生命历程综合作用的结果,即,随着时间向前推移,中间世代对祖辈协助照顾孙辈的需求在逐渐下降,原三代直系家庭逐渐分解为中间世代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标准核心家庭和只由祖辈所组成的夫妻核心家庭或单人户。
缺损核心家庭只包括夫妻一方及其子女。总体而言,1990—2020年49岁及以下男女的夫妻核心家庭占比都在提升。13—19岁和40—44岁是家庭户成员处于缺损核心家庭的峰值年龄。相较而言,离婚率提高和夫妻分居增多是造成缺损核心家庭升高的更关键因素。
从时期变化趋势看,2000—2020年0—19岁和30—49岁三代直系家庭占比在上升,20—29岁和50岁及以上三代直系家庭占比在下降。尽管低生育水平导致家庭平均生育子女数量显著下降,但是中间世代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压力增大,由此导致祖辈以和子代共居的方式协助子代照顾孙辈的状况增加,这是49岁以下三代直系家庭占比上升的重要原因。从年龄变化模式看,20—34岁和45—64岁男女处于三代直系家庭比重在升高,这是初婚初育开始后中间世代对祖辈协助照顾孙辈需求高涨的直观表现。
从时期变化趋势看,1982—2020年单人户占比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2010—2020年单人户上升的特点尤为凸显。从年龄变化模式看,20—29岁与70岁及以上男性和20—24岁与65岁及以上女性的单人户占比在明显上升,30—39岁男性和25—39岁女性的单人户占比在明显下降。同时,与1982—2010年相比,2010—2020年20—59岁男女和75岁及以上年龄女性的单人户比重升高幅度明显更大。初婚推迟、大龄未婚增多和迁移流动活跃是20—29岁单人户占比明显提升的重要原因,并且男性单人户提升幅度显著大于女性。
王磊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